海口近期揭露了一起歷時六年、總金額高達1.26億元的房地產詐騙案,此案波及291名受害者,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現對這起詐騙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詳述。
主要罪犯信息

李業春,1991年出生,事發時擔任海口某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實際管理三亞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在海口的分支,成為“海口1.26億元購房詐騙案”中的主要嫌疑人之一。甘曉燕和邱文欽在案件中亦扮演了核心角色,甘曉燕被控涉嫌偽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信息,而邱文欽則利用交警輔警的身份編造了虛假的人際關系。
受害人遭遇

吳曉芬聽從了同學和朋友的推薦,深信甘曉燕能夠幫助她獲得購買安居房的機會,因此支付了30萬元作為購房指標費用。盡管陳石勇最終獲得了申購安居房的資格,但他卻因為受騙而無法實現購房的愿望。許多受害者被各種誘人的宣傳手段所吸引,帶著購房的憧憬,卻不幸陷入了詐騙的困境。
虛假資格手段
甘曉燕對住建部門官方網站上的公告信息進行了篡改,隨后將該篡改后的信息發送給了李業春一方。她的這一行為意在誤導對方,謊稱客戶已經獲得了安居房搖號的資格。不過,篡改的痕跡很快就被發現并公之于眾。2020年初至2021年5月,邱文欽在海口市負責安居房申請政策執行。他冒充交警,謊稱能幫助獲取安置房源,并從多個客戶那里收取了8萬至15萬元不等的費用。
利益驅動網絡

在利益的驅動下,一個龐大而隱蔽的“利益網絡”應運而生,該網絡涉及房產中介從業人員以及來自社會各界的眾多人士。他們通過朋友介紹朋友、親戚介紹親戚、同學介紹同學的方式,在成功促成客戶交易后,每人能夠獲得2萬至5萬元不等的“茶水費”。正是由于這一高額回報,導致部分人深陷詐騙團伙的泥潭之中。
類似案件對比

2021年左右,三亞兩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管理人員,以低價內部安置房為誘餌,對165名購房者實施了詐騙行為,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人民幣,此事件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廣泛關注。與此同時,海口也發生了一起手法相似的案件,該案同樣利用了公眾對購房的強烈需求以及對低價房源的渴望進行欺詐。
案件影響與警示

該詐騙事件造成了重大影響,291名受害者遭受了經濟損失,他們的購房夢想化為烏有。同時,該案件向公眾發出了警醒,提醒人們在購房過程中不應輕易相信所謂的“內部關系”或“低價房源”的宣傳。此外,監管部門亟需加強對房產中介市場的監管力度,并嚴厲打擊此類詐騙活動。
在購房過程中若遭遇相似困擾,民眾一般會實施哪些應對策略?我們期待廣大讀者對本文內容給予關注與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點贊和轉發,以便讓更多人士認識到這類欺詐行為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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